近日,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煤矿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能源局第一时间成立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领导包联煤矿企业工作制度,对所辖煤矿面开展安全驻矿盯守工作。
局党组成立了局长王玉平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科长为成员的驻矿盯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煤矿安全盯守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
领导小组要求,各包保领导、联系包保人、巡查人员、驻矿盯守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落实联系包保煤矿安全责任,落实长期停产停工和停产停工煤矿整改期间实行包矿盯守。各包片组、区域煤炭安全生产服务站工作人员通过随机抽查、突击夜查等方式,盯死看牢,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以整改为名违规违法生产的行为。同时,督促煤矿强化视频监控措施,按要求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并实现联网上传。对停产停工整改煤矿联系盯守或驻矿盯守,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下井人数、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及安全技术措施,严防边整改甚至不整改而组织生产建设;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在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前,要安排人员驻矿监督整改;对即将关闭退出的煤矿,明确关闭退出期间安全管控措施,专人联系盯守或驻矿盯守。对长期停产停工煤矿,落实驻矿盯守和定期、不定期巡查责任,并采取加装视频监控、“电子封条”、停(限)供电以及加强现场巡查等综合管控措施,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等违法违规行为。各联系包保人、巡查人员、驻矿盯守人员在检查、巡查、盯守期间发现煤矿不听劝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等行为,应立即报告包保领导进行处置。
领导小组要求,各盯守人员要把煤矿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把工作重点放到现场安全督查上,要及时反馈将检查信息。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洁身自好,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高度重视驻矿盯守工作,履职尽责地完成好驻矿盯守工作,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王树强 戎旭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