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民生 > 安全 > 正文

“三措施”强化农村森林防火

2022-04-12 08:44:46 | 来源: 中廉在线

每年的10月至次年5月林区干燥,是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虽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防火禁令时刻宣传,但野外用火依然屡禁不止,山火仍然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依旧严峻。

一、加大预防措施,完善应急处置

森林防火要“预防和扑救”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是加强火源管控,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农事用火、林区上坟烧纸钱、燃放炮火等管控,在重点林区、进山入口设置卡点,对进山的人群进行严格检查;二是精准宣传,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在农耕、清明等重要节点,通过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开群众会、院坝会以及QQ群、微信群等方式,精准宣传防火禁令,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各地区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防火预案,被时常演练,并不断完善预案。四是建立起一支能训练有素,能扑灭山火的森林防火队伍。基层各村都应该建立一支防火应急队伍,并加强训练,形成一张森林防火队伍网,一旦发生火情能够第一时间反应,在能力范围内尽快消除火情。

二、以最严的法律法规惩治林区用火

“酒驾违法、醉驾入刑”,通过这些年的努力,这一观念已经抓根群众心中,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林区用火就像酒后驾车问题一样,认为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对引起山火的行为,没有达到入刑标准的,往往也就是简单的警告,甚至不了了之,从而未能在群众心中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想狠杀林区用火不良之风就应该像整治酒驾问题一样,通过法定程序,将野外用火,林区用火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要用最严厉的法律规范来惩治违规违法用火的人,特别是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肇事者,要严格按照法律给予惩治,形成惩治一人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

野外用火为何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在于在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中,野外用火是一直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技能,自从火被人类驯服,人类才能够吃上熟食,才能够帮助人类祖先在森林中驱逐野兽;自古以来我国也有刀耕火种的说法;清明祭祀,在先人坟前烧纸钱、放鞭炮更是司空见贯的传统。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应该看到,一些传统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的发展了,我们应该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树立起文明新风,让文明生活观念入脑入心,大力提倡文明祭祖,让群众认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从他们内心自己摒弃掉陋习,并规劝身边人也自觉遵守,让农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杨弋珑 贵州省镇远县江古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李巧珊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