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隐患多、危害大,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甘肃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整治“百吨王”专项行动,两日内查处3辆“百吨王”。
2022年3月8日,玉门大队清泉中队民警根据勤务安排,采取固定设卡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查处“百吨王”2起。两名驾驶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2022年3月9日,大队事故民警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现事故车辆存在超载嫌疑,随即对车辆进行过磅检测,车货总重为130余吨,而这辆车的核载量只有49吨,属于严重超载违法行为。该驾驶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徐慧敏 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