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政府一直把水上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之一,抓紧、抓好、抓落实。
今年以来,全国各级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水上交通安全同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把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船舶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一、水上交通安全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群众生产、生活自用船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随着经济发展,从事水上作业人员不断增多,船舶所有人、船员、乘员安全意识不强、法律意识不足,救生设备不齐,自我保护能力薄弱,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部分群众自用船基本都是制作较为简易的木船加上一个制动马达,有些甚至使用年份过长,存在安全隐患,部分老旧船只政府已劝导其按规定销毁。
(二)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落后。部分库区渡口码头建设和安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码头及周边照明设施不足,公共卫生间数量少;航道航标建设与维护资金不足,标识标志较为简陋,给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自用船舶非法渡运载客的现象依法存在。由于地处偏远航段、运力不足、成本因素影响,个别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规意识淡薄,自用船舶非法渡运情况时有发生,安全隐患大,虽多次打击整治,但效果不理想。
二、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的建议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导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抓好共管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和救生衣、救生艇等设施设备。多渠道争取筹措资金,继续推进共管库区渡口码头电子视频监控信息化、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容提质,发挥渡口码头远程视频电子监控作用,加强适时和动态监管,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管理效能和管控能力,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和救生衣、救生艇等设备。
(二)定期到各个码头、渡口大力开展水运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依托政策扶持,加快淘汰原有低质量船舶。重点是加强对对乘船旅客和涉水学校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移民群众和涉水中心学生不乘座无证经营船舶、超载船舶,提高水运从业人员和乘船旅客预防、避险和互救能力。因势利导,进一步调动库区水运从业人员建造使用标准化客渡船的积极性,依托政策扶持,加快淘汰原有低质量船舶,使其退出运输市场,改善库区水上交通安全和基础条件。
(三)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整合水上执法力量,制定针对性措施,抓好水上安全监督工作。深化县职能管理部门和乡镇打击水上违法违章运输行为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在抓好联合执法的基础上,加强巡航检查,提高现场执法的针对性。
(四)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保持高持高压态势,动真格从严查处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贵州省锦屏县平略镇人民政府 罗朝杨、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