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因对个人经济纠纷问题爬到柴河林业局友谊嘉园小区2号楼楼顶,扬言以跳楼轻生的方式要挟林业局有关领导出面解决问题。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接警后,领导靠前指挥、灵活施救,组织民警与消防战士密切配合、果断机智处置,历经近三小时,最终成功将轻生男子救下,化险为夷,受到了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和林区群众的高度赞扬。
8月9日13时28分许,柴河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警情称:友谊嘉园小区2号楼南侧楼顶有一男子扬言跳楼轻生。柴河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一面对轻生男子进行劝说想方设法施救。一面对现场围观人员进行疏散,维护秩序,并将警情及现场情况上报局领导。
局长孙力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及时带领副局长支龙贵、治安大队长孙杰赶到现场坐镇指挥。要求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将轻生男子救下,保证该男子的绝对安全。并立即采取措施展开营救行动。一是安排治安大队长孙杰通过喊话器对尹某某喊话稳控其情绪;二是指派教导员高德旺带领两名特警队员代文宇、王斌前往楼顶与尹某某沟通谈话,伺机进行对其控制救援;三是要求消防战士迅速撑起安全气垫,以防止其突然跳楼。此时,尹某某情绪异常激动,根本不让民警靠近,救援人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仍无法缓解尹某某紧张情绪,也没有找到适当营救机会。局长孙力见状及时改变策略,通过对救援民警拍摄的楼顶照片,综合分析了现场情况、楼上结构和欲轻生男子所处位置,考虑到该男子年纪较大情绪异常激动,加之楼顶彩钢倾斜易滑,结构复杂,不能轻易采取行动。在与林业局领导商议之后,由副局长支龙贵带领柴河派出所所长高伟东到楼顶进行指挥增援,伺机采取行动。副局长支龙贵和民警通过不断大声喊话与其交流,吸引尹某某注意力,同时指派消防战士利用云梯从楼侧面悄悄升到了其身后。在尹某某与民警对话注意力分散的一瞬间,消防队员抓住时机,纵身一跃从背后将其扑倒,副局长支龙贵带领民警们立即冲上前去,合力将尹某某制服,及时化解了危险。
因尹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柴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尹某某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朱善永 高鹏 殷国庆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