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可就算如此,“某某街道办原人社中心主任在经办社保业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存入个人账户中的保险费非法转划到其他私人账户和非法提现,截留群众缴纳社保费近百万元”等新闻屡见不鲜。当前社会保险基金面临多重风险,例如代收群众保险费未上解税务部门、系统录入与群众实际缴费档次不一致,代收人员截留社保费风险;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服刑,工作人员未及时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停发待遇导致的群众违规领取养老金风险;社会保险经办人员未严格核查待遇领取资格导致的群众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风险等等。
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抓思想树观念列入常态化干部管理方式,方能从根源上拔除代收代缴社保费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截留社保费的毒瘤。首先,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相结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管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人员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金钱观,同时辅以组织观看涉案人员警示片,达到提醒、预防作用。其次,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岗位相互监督机制,代收保险费遵守“一人开票、一人收钱”原则,相互监督,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当天代收取保费当日入账城乡养老保险专项账户或直接上解各级税务局;最后,鼓励与支持各级社保经办人员引导和指导群众使用微信、黔农云、支付宝等缴费平台实现自主缴费,降低社保经办人员接触现金办理业务率。
增强辖区村民委责任意识,重视群众自治堡垒作用,方能从源头治理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冒领、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待遇问题。第一,各村民或居民委员会计生主任每月末向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上报本辖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死亡台账、服刑人员台账,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暂停相关人员待遇,同时,将制作好的死亡人员、服刑人员统计表上报县级主管部门。第二,建立健全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乡级人社中心每月与乡级计生协、乡派出所、乡司法所进行死亡人员、服刑人员数据对比工作,精准把握本辖区“生死薄”。第三,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对认证不通过人员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及时跟进核实。
政策宣传要到位,业务程序应规范,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重复领取待遇问题频现。习大大说“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只有政府主导、群众自治、内部监督相结合,才能打赢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卫战,才能守住人民群众血汗钱,保住基本民生 。(石宏桃 贵州省黎平县罗里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