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等规定要求,严格履行执纪审查程序,规范措施的使用,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加强业务学习教育。以不定期深入到各镇纪委进行安全督导检查、组织办案部门学习开案培训教材、积极参加上级纪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的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督促办案人员始终绷紧审查调查安全弦,破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守安全文明办案纪律,筑牢审查调查安全第一防线。
高标准建设办案场所。督促全县镇纪委建成独立的标准化谈话室,谈话室内部一律采用软包,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全覆盖、全过程、立体化监控,制定谈话室安全管理、使用登记等制度,确保办案场所规范运行。建立医疗绿色通道,配备应急药、消防器材等设备,定期进行检查、补充。
严格管控“走读式”谈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要求审查调查部门负责人、审查调查组组长为审查调查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谈话室的使用,要求各办案部门谈话前要制定科学实用的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履行好谈话室使用申请、研判是否需要医疗保障。所有的重要取证谈话、审查谈话、调查谈话都在谈话室进行,并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要按照规定拷贝、留存。对谈话对象进行安全检查,谈话前中后时刻关注谈话人的安全状况,落实具体的安全管控措施,做好“手递手”交接手续和回访工作。
强化审查调查安全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深入各镇纪委进行督导检查,查找执纪审查调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谈话室的使用情况,确保各办案部门严守安全文明办案纪律,坚守审查调查安全防线。(固阳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苏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