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16时30许,江西省高速交警总队直属六支队第三大队民警在福银高速公路抚州市黎川县境内黎川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赣F牌照的小车在路面停靠并更换驾驶员,出于职业敏感,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辆驶出收费站进行进一步检查,对该进行检查时要求驾驶员陈某出示驾驶证,陈某称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都没有带,随后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陈某口述提供的身份证号码,经核实本人与其提供身份证号码不是同一人。
陈某提供他人证件号码企图蒙混过关,但很快就被民警发现。随后民警再次要求陈某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陈某向民警坦白,自己并未取得驾驶证。最后,大队依法对陈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和行政拘留的处罚。(江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三大队 郑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