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 整治大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工作开展以来,甘肃省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周密部署,加大对大货车超载“百吨王”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020年6月27日13时30分许,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清泉中队在国道312线3038公里处查扣3辆严重超载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磅称重,3辆分别重 153.9吨、150.15吨、151. 55吨,属于“百吨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民警依法对3辆车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状态消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这是清泉中队近一个月时间以来查获的10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严重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焦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