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晚,江西高速交警直属六支队第三大队民警在南城收费站查处到一起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驾驶员徐某为南城县人,晚上在丰城和几个工友聚餐,喝了两瓶啤酒,本来没有打算回家,但接到家中来电,说正在读高二的女儿因成绩一直上不去,想学习古筝通过艺考的方式参加高考,提高考上的几率,但这一年的学习费用就需要5万多,徐某家中条件一般,还有一个15的儿子在上初中,听到这个消息后徐某着急回家想和家人商量一下,就抱着侥幸心理,瞒着一起吃饭的工友,一个人开车回了南城,不料还是被大队民警查处到。
因徐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大队将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徐某对于自己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也主动接受大队的处罚,表示今后在也不会饮酒驾驶了。
最后,江西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平安才是给家人最好的礼物,切莫因一时的侥幸心理到酿成大祸后,方知追悔莫及。(江西高速交警直属六支队第三大队 俞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