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2日下午,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第五大队民警邓孝厅带领辅警正在辖区乐安北收费站执勤,15时40分许,一辆赣F牌蓝色小货车进入出口收费通道内缴费,民警突然发现该车厢部位有烟冒出,且越来越大,随即燃气了火苗,民警见状立即对货车司机说道:“你车子起火了,赶紧开出收费站,灭火去!”,并要求收费人员立即起杆,货车驶出收费站后靠边停车火势已经蔓延,民警立即从警车内找来灭火器,来到货车旁帮助司机灭火,这时收费站工作人员也拿来灭火器帮助灭火,为防止火将车辆点燃,民警要求司机赶紧将车厢内货物扔下车,并从旁边的大队部再次拿来灭火器对已燃烧的货物进行灭火,10分钟后,在民警、收费站工作人员及司机的合力下火被扑灭。火被扑灭后司机称:车内装的是从赣州南康买来的新家具,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车子开着开着就起火了!可能是气温高,货物自然了,幸好遇见交警和收费站人员帮助灭火,车辆没什么大事,人员没事,只是几万元货物没了。司机对民警的及时援手帮助表示十分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防止此类事件再发生。
高速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夏季气温高,自燃事件时有发生,司机发车前一定要检查好相关安全设施,随车带好灭火器材,切实做好防火准备。(刘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