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8日早上,江西高速交警直属六支队第一大队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派出多组警力在路面严查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8时许,一辆赣F号牌的红色轿车缓缓驶入福银高速公路临川收费站交警检查点,看到民警做酒精检测驾驶员不以为然,冲着执勤交警喊道:昨天喝的酒,今天没有喝!但是执勤民警赖春祥、范猛、钟泽远都闻到驾驶员身上浓重的酒味,于是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通过现场的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出该驾驶员每一百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69毫克,已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驾驶员姜某觉得不可能,说自己今天并没有喝,是昨天晚上的酒,都经过了一个晚上也睡了觉,酒都醒了!但是,在接下来对姜某多次的酒精检测表明: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已远远高于正常值,完全符合酒后驾驶的标准。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姜某也最终认可了自己符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标准,并异想天开的向民警提出要通过“赞助”警队的方式逃避法律处罚。
民警教育姜某,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并依法对姜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一千元并对其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人体对酒精的代谢时间因人而异不同,酒精需要肝脏功能的运转与解毒,体内酒精未完成代谢前思维、意识和行为处于饮酒状态,此时驾驶机动车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对于达到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赖春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