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务遵高速公路遵义往绥阳方向四面山路段发生一起3车追尾的交通事故。一辆黑色“丰田越野”在途经施工路段(该路段因公路卡口建设施工)时,由于驾驶人未按照施工警示标牌限速行驶(该施工路段限速60千米/小时),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追尾撞上前方正常行驶的一辆银灰色“现代轿车”,并致“现代轿车”失控撞上前方正常行驶的一辆大型半挂牵引车。事故造成丰田越野车、现代轿车严重受损,大型半挂车一个轮胎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当日11时32分,遵义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此刻,一辆车牌号为粤GWF9**的黑色“丰田越野”车和一辆车牌号为贵CPB2**的“现代轿车”相撞停在快车道上。越野车车头保险杠、头灯等部位严重受损,车头引擎盖高高翘起,右侧车身多处有刮痕,前排两个安全气囊完全打开;“现代轿车”车头保险杠、头灯等部位严重受损,车牌被撞脱落、掉在地上,车尾右侧保险杠、车灯等部位严重受损;一辆车牌号为贵AC6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前方行车道上,民警观察发现,牵引车左侧第二排的一个车轮,有几道较深的刮痕,影响安全。
两车相撞形成的玻璃碎片、汽车零部件等,大量散落在地面上,过往车辆纷纷减速避让。
见此情景,民警迅速处置:一是摆放安全锥筒,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指挥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注意避让;二是快速勘察事故现场,就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三是联合一路三方工作人员,对路面上的散落物进行清理,将不能正常行驶的“丰田越野”车和 “现代轿车”拖离事故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半小时后,现场处置完毕,交通恢复正常通行。
据“丰田越野”驾驶人李某讲述,他行至施工变道路段时,看见前方两辆车都减速变道了,于是他也减速,由于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他驾驶的“丰田越野”还是追尾撞上了前方正常行驶的“现代轿车”。
据“现代轿车”驾驶人张某讲述,他行至施工变道路段时,看见前方正常行驶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突然向左变道减速,他赶紧减速避让,在此过程中,他被后方“现代轿车”追尾相撞,随后失去控制,迎头与前方右侧正在变道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第二排轮胎发生刮擦。
民警勘查发现,施工路段警示标牌明显,隔离锥筒设置规范,“丰田越野”驾驶人李某、“现代轿车”驾驶人张某所述属实。民警最终认定:“丰田越野”驾驶人李某在途经施工路段时,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未按施工警示标牌提示控制车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应当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途经施工路段时,驾驶人应当严格按照施工警示标牌、限速行驶,从而以避免类似交通事故的发生。(遵义高速交警五大队 陈远超)